青岛西海岸新区物业服务行业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青岛市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青西消安指办〔2025〕7号《2025年全区冬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青西消安指办〔2025〕9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冬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职责分工的通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工作实际,现制定西海岸新区物业服务行业2026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齐抓共管、 标本兼治的原则,有效管控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各项部署,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素质,不断完善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二、时间安排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消防、高层楼宇管理工作、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高空坠物、有限空间、电梯、供水、供电、供暖、燃气、房屋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管理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实行物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恳谈会、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事会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制定完善消防、电梯、电动自行车、防汛、恶劣天气(大风、洪涝、雨雪、霜冻)等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启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派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重要制度文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档案要整理存档,以备检查。
(三)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通过LED宣传屏、宣传栏、微信群、张贴明白纸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青岛市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山东省电动车管理办法》《青岛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市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特种设备安全法》《青岛西海岸新区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及冬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法规及各类安全知识,增强业主安全防范意识。要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主体责任,关注安全生产最新方针政策、重要制度文件,制定年度培训、宣传计划,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深化违规电气焊和违规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企业外包施工作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实现行业培训全覆盖。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通过“宣传+培训+检查督导”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和小区安全管理重要性认识。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常态化、全员化,切实增强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急管理、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针对季节特点,强化燃气中毒、电气过载起火、暴雪、道路结冰等各类应急事件的演练。
(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规范管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台账、巡查记录、物业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上报有关部门情况等档案材料,确保有据可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及自查自纠频次和力度,对消防、电梯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实行登记销号制度。属本单位、本企业责任的立即整改并报告,并在整改期间通过增加检查频次,采取临时处置措施确保安全。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不属于本单位、本企业责任或无力整改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各镇街、各企业要履职尽责,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消防:建立消防、防火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按规定配置或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正常、有效使用;按要求设置消防通道标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并督促改正(留存资料),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报告。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需取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
2.电梯:电梯按规定组织年检,安排专人负责维修养护管理,电梯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应答紧急呼救,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立即妥善处置;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加强对第三方外包单位的审核、监督管理责任。
3.电动自行车:各物业服务企业一是严格按照《山东省电动车管理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青岛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有关规定要求,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的,应当劝阻、制止并清理,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执法部门;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的管理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完善规章制度,按要求配备灭火设备,对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棚使用情况进行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并完善应急预案及演练工作;三是安装电梯AI阻车设备。有电梯的住宅小区、公寓、商务楼宇物业管理单位,应积极向社区居委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报告,征得同意后安装电梯AI阻车设备,避免电动自行车进楼引发火灾事故;四是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LED宣传屏、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有关知识,引导业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按要求停放和充电。积极推广共享充电柜,既有小区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应满足安全条件,街道(镇)、社区(村)负责组织协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征求小区业主意见、选定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位置,协助配合充电设施安装运营单位实施安装建设,在空间允许、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建尽建。
4.有限空间作业:物业服务企业在涉有限空间作业时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要详细登记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安全管控情况,做到有标识、有计划、有台账,要在有限空间入口或附近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喷涂“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通俗易懂的警示标语。作业时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雨污水设施要定期清掏污水井、化粪池,不得淤堵、冒溢,污水井(管道)无阻水物,流水通畅;发现古力井盖、雨水篦子等缺失、松动应马上组织进行维修。
5.高处坠物: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重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广告牌、高层楼宇墙体外立面等部位进行巡查,发现有松动、脱落等异常情况的,及时采取加固、拉警戒线、设立高空坠物警示牌等措施;对室外凉台杂物堆积、晾(鞋)衣架、悬挂花架、空调护栏或支架松动、空调室外机堆放杂物以及其他突出外墙悬挂物品、物体的业主逐门入户劝阻,对拒不清理的及时报告属地镇街进行联合清理,同时做好在物管区域悬挂张贴警示标识、单元门内等区域张贴宣传资料的工作;定期检查公共区域窗户、阳台护栏、天台围挡等防护设施,破损及时修复;高层建筑天台门锁保持完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钥匙由专人管理。
6.警示标识:提醒业主加强自我检查防范意识,对雨棚、花架等部位摆放花盆、吊篮等行为进行规范;对污水井、化粪池等公共设施设立警示标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危旧房屋、施工区域、易倾斜倒伏树木、急转弯、易出现事故小区路段等易引发安全问题部位的巡查,并设立标识;高压配电箱、消防设施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处设立警示标识;针对健身娱乐设施、儿童游乐场、水系景观区域,要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明确使用规范和风险提示。
7.线路及用电:发现小区内有线电视、通讯、宽带等各类电线电缆、导线绝缘层破损的,及时通知相应专营单位,特别是存在线路“蜘蛛网”、燃气管道上布线现象的,立即通知后做好后续跟踪,对不处置的向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安保: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监控系统、出入口门禁道闸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按标准配备人员,秩序维护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外来人员(车辆)来访登记制度等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和居住场所安全防范。
9.装饰装修:各物业服务企业在为业主、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当严格按照青建办字〔2022〕64号《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建筑物专有部分装饰装修告知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主动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合理注意事项。提示告知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装饰装修时承重墙不得拆除、承重梁柱结构不得改动、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不得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等可能危及建筑物安全,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对业主装饰装修重点提示注意事项的遵守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服务,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违反重点提示注意事项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综合执法等部门。实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现场应在醒目位置张贴作业警示标识,严格落实排查和监督责任,预防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进行登记。对发现进行违法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劝阻违法建设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原料材料进入违法建设现场,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执法等工作,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区(市)综合执法等部门报告。
10.高层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周围堆放的易燃可燃杂物,竖向管道井要进行封堵,电梯要建立“一梯一档”、高层建筑外墙保温设置“一楼一牌”等;对发现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冷库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清理占堵障碍,清理建筑内外通道、出口的障碍物,限期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和固定障碍物。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的标识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严肃查处违占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五)深化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构建并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及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指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项目特点与潜在风险,科学编制各类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化演练,全面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规范特殊岗位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职工岗前、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做到未培训不上岗,电工、电梯、消防、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的岗位从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人员数量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证书复印件要上墙。
四、职责分工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物业服务项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镇街为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督导巡查、指导;建立常态化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住建局为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监督指导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宣传力度,加强安全总监、项目经理等培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四不两直”的原则,对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物业管理工作重要抽查内容。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6年1月31日之前)。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工作机制,做好督导检查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2月1日-2026年9月30日)。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积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项进行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出现的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向有关部门移送、函告或报告,建立问题整改机制,动态更新问题整改台账,强化跟踪调度,确保闭环管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人员以及有关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设施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等问题,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函告或报告。(自查自纠重点:消防安全、电梯安全、高处坠落、高空抛(坠)物、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飞线充电、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室内装修管理、防汛排涝、用水用电安全、房屋外墙脱落等。)
(三)观摩提高阶段(2026年10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区、镇街、企业三级人员,对优秀物业项目案例开展集中观摩学习,通过交流分享经验,展示优秀成果,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大重视。开展物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新区安全形式稳定的重要工作。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广泛动员部署辖区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肃纪律,狠抓落实。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效。
(三)严格考核,加强监督。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对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区住建局成立督导小组,对各镇街、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该项工作列入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请各镇街(灵山岛保护区)物业管理部门于2026年1月27日前将202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各类应急演练方案及时修订,并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各类预案等文件进行修订。
联系人:胡乃波 联系电话:86990308
西海岸新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