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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物业服务“品牌建设年”活动的
通 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物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城为契机,以提高物业服务品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2010年,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物业服务“品牌建设年”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1、品牌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企业应当提高对品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建立科学实效的品牌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不断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物业服务品牌建设新举措,要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品牌企业带头作用。
2、参加国优、省优和市优项目评选的企业应当与今年我区物业管理行业开展的物业服务“品牌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在以上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将作为参加创优活动重要的基础条件。
3、凡已获得十佳品牌企业和品牌建设优秀企业荣誉的物业企业,巩固现有成绩,不断完善品牌建设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分析查找企业自身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于4月底前将本企业品牌成果情况和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上报区物业办。
其他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2010年物业服务品牌建设方案或计划,于4月底前报区物业办。
4、为保护知识产权,参与品牌建设活动的企业,应首先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鼓励企业实施服务品牌注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影响企业的发展。
5、下半年区物业办将根据《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标准》对各企业品牌创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档案资料和现场物业服务情况,找出典型企业,进行推广,并作为本年度评先创优的重要条件。
联系人:张云英 联系电话:86989092。
特此通知。
附: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标准
物 业 处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
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标准
一、企业文化方面
1、建立正确的企业管理理念;
2、建立并实施规范的行为准则;
3、建立完整的企业视觉识别体系;
二、企业制度建设方面
1、建立完备、科学的规章制度;
2、程序规范、收费合理、制度健全、效率快速等;
三、人力资源方面
1、具有高素质的从业人员;
2、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
四、物业服务标准方面
1、物业服务内容具体化、明细化、标准化、规范化;
2、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五、企业服务方面
1、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持续进行创新,理念创新、服务创新,提供创新、贴心的服务;
3、根据不同的物业提供不同的个性化服务,能够体现物业管理“以人为本”的宗旨;
六、服务效果方面
1、业主满意率在98%以上;
2、有效投诉办结率100%,回访率100%;
3、认真处理投诉信访等,未发生群访或被媒体曝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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