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概论》的培训通知
各物业公司:
为了全面提高本行业中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应广大物业公司的要求,协会现决定组织 一次关于物业管理概述的培训课程,望众业内人士踊跃参加。
课程时间:一天以上
课程对象:物业公司管理人员
课程目标:提升中高层的专业素质
讲师简介:宋教授 青岛得源管理咨询公司特聘行业讲师,同济大学暖通空调专业本科。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注册高级咨询师、高级工程师,青岛大学教学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青岛大学客座教授(物业管理专业),山东省政府采购谈判专家(物业管理),青岛市政府采购谈判专家
(物业管理)
课程提纲:
第一章:物业产权及其构成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理论基石-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
第三章:我国物业管理未来发展的四个层次
第四章: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第五章: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第六章: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管理物业的基础与依据
第七章: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八章:建筑智能化管理系统
第九章: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保持和持续提升
第十章:案例分析
案例一:王某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纠纷案
案例二:业主委员会解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纠纷案
案例三:未签书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纠纷案
案例四:卢某因抢劫致损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纠纷案
案例五: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纠纷案
案例六: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纠纷案
案例七: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允许他人在居住楼上架设天线,杨某拒绝交付物业费纠纷案
案例八: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推诿支付物业服务费纠纷案
案例九:蔡某违法装修损害纠纷案
案例十:业主利用住房开设餐馆纠纷案
案例十一:业主利用小区空地搭建车棚纠纷案
案例十二:张某被高压电灼伤诉物业管理企业不作为赔偿纠纷案
案例十三:开发公司出售小区停车场纠纷案
案例十四:某大厦窗户玻璃坠落致人伤害赔偿纠纷案
案例十五: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计算标准如何确定?
案例十六:区分所有楼梯通行权纠纷
案例十七: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十八:承租人有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吗?
案例十九: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案例二十:故意不使用排污泵导致损坏的,物业公司应予赔偿
案例二十一:楼内积水致行人摔成骨折,物业公司是否赔偿?
案例二十二:物业公司的安全义务如何界定? 请各公司在9月15日17:00之前将参加培训人数报协会。
联系电话:13853287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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