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之窗
通知
共阅[471]    出处:    作者: ;    发布日期:2009-7-28

各物业企业、相关单位: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依法保护物业服务企业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困扰物业服务行业的矛盾和纠纷,特举办两部司法解释培训班。

    两部司法解释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不当行为有较强的约束,对一些频繁发生的诉讼但在审判实践中难以判决的热点难点,提供了统一的审判依据,提升了物权法等法规规定的可操作性,这对于妥善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纠纷,有效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矛盾,规范物业管理中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双方行为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对会议提出如下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

    1、  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法人代表或经理必须参加

    2、  各物业服务企业的分管经理、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参加

    二、时间:2009年7月18日上午9时正式讲课,时间为一天,中午集体就餐。

    三、地点:黄岛宾馆1号楼会议室

    四、培训费:400元/人

    五、报名地点:黄浦江路203—1,紫金山小区建环物业二楼物业管理协会,于星期四前到协会办公室报名,领取入会证,报名电话:86973781 13854231222,联系人:张才霞、臧海铭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协会

二○○九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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