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培训单位:
请于2010年6月8日前携带培训发票到开发区物业管理协会办公室领取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
特此通知。
青岛开发区物业管理协会
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