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公示
关于对部分物业公司进行批评的通报
共阅[481]    出处:    作者: ;    发布日期:2009-11-13

关于对2009年物业项目考核中部分物业公司

进行批评的通报(第一阶段)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区物业服务水平,下半年,我处按照《青岛开发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对全区各物业项目展开了拉网式大检查,截止到1031日,共对51家物业服务企业的151个项目进行了综合考评。此次考核包括安全巡查、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设备设施、房屋维修与养护、服务效果六大项内容。

经过考核检查,绝大部分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能够尽职尽责,服务态度良好,物业服务内容完成较好,但是也有少数物业企业疏于管理,服务意识淡薄,具体存在的问题如下:

1、没有健全的安保措施;

2、小区环境卫生清扫不及时;

3、绿化养护差,且绿化带内杂草垃圾多;

4、各种配套设施损坏严重,且维修不及时;

5、日常管理记录不完整不及时;

对于出现以上问题的项目已要求相应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期满后我处已进行了复查,对复查中整改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批评,其名单如下:

青岛开发区鑫龙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古风一条街)

青岛开发区建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紫金山小区)

青岛开发区兴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蜊汊泊小区)

青岛开发区广厦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紫金山小区保洁)

青岛开发区雅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伟业花园)

11月份我处在继续检查物业项目的同时,将对要求整改的项目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资格,年终进行全区通报,希望各物业公司引以为戒,切实搞好物业管理工作。

 

 

                          物 业 管 理 处

                        00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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